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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都法院招聘2名驾驶员公告

    张荣珍     2019-08-28 08:54:51     浏览:381    回复:0    点赞:1
    发帖人:张荣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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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都法院招聘2名驾驶员公告


    温馨提示

    尊敬的全县父老乡亲:

    当您接到省民调中心0791-12340、0791-86312345等号码的测评电话时,请您耐心接听,期待您用普通话作出“十分满意”的评价。您的回答与于都的对外形象直接相关,您的赞许和肯定是对法院工作最大的鞭策和鼓励!祝您和您的家人、朋友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于都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

    (一)驾驶员2人

    1、于都籍户口,适合男性。

    2、持B执照以上驾驶证,驾驶技术成熟且有一定驾驶经验。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内纪律处分的。

    5、有不诚信记录的。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1600元/月,期满后1900元/月,且每年按100元递增,享受出差补助,另为其购买社保,同时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假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8月27日至9月12日。

    (二)报名地点:于都县法院政工科[联系电话:6210611、6210612、18079756109(胡)]

    (三)需提供材料:①身份证及户口薄复印件;②驾驶证及复印件;③公安机关有或无违法犯罪证明;④1寸照片一张。

    (四)资格审查:本人持上述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初审。

    四、考试及录用

    (一)考试时间:9月17日

    (二)考试内容:

    1、驾驶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占总成绩的50%)

    (三)公示:将考试成绩予以公示,然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如公示期间出现举报情况,经查不符合聘用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四)体检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按统一要求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本院政工科组织实施。

    (六)管理

    1、聘用合同每1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2、聘用人员是党(团)员的,其组织关系转入法院参加本院组织生活。

     于都县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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