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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都人,事关重大,这份通告请您查收!

    信息发布者:张荣珍
    2018-08-18 08:34:34    来源:贡江农村信息网   转载

    于都人,事关重大,这份通告请您查收!



    中元习俗

            农历七月十五是中元节,俗称施孤、七月半,佛教称为盂兰盆节。与除夕、清明节、重阳节三节同是中国传统的祭祖大节,因此每到中元节,家家祭祀祖先,供奉时行礼如仪。

    这一天,大家通常会通过放爆竹、焚香、烧纸钱、点蜡等活动祭祀祖先。但是鸣放爆竹污染环境且噪音大,焚烧纸钱、燃放孔明灯更是农村消防安全的一大隐患。

    ▲燃放爆竹产生的污染

    ▲火星引发了山林大火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为了营造一个更美丽和谐的家庭氛围,这里有一份重要通告,请您阅读并转发扩散!


    关于在县中心城区、乡镇圩镇规划区等公共露天场所禁止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 

           农历七月十五将至,时值民间传统祭祀高峰,为建设文明城市,净化城市大气环境,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于都县中心城区及乡镇圩镇规划区禁止焚烧祭祀用品,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焚烧祭祀用品区域:县中心城区及乡镇圩镇规划区。

    二、禁止在中心城区及乡镇圩镇规划区内露天焚烧锡箔、冥钞、纸钱、纸扎实物、燃放烟花爆竹及其他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

    三、党员、团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移风易俗,做“告别陋习,文明祭奠”的先行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文明祭奠。创建文明城市联点共建各路段责任单位,需到各自责任路段做好宣传劝导工作。

    四、中元节期间,对主城区道路两侧、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露天焚烧祭祀用品的行为,由执法部门负责进行劝导和管理,对拒不改正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拒不服从工作人员劝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于都县文明办

               2018年8月16日


    警方再次呼吁并提醒:

    文明祭祀,

    从我做起!

    一旦发现火情,请及时报警!

    请各位市民互相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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