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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玩火,罚款又拘留!

    信息发布者:张荣珍
    2021-02-01 09:05:12    来源:上欧信息网   转载

    如此玩火,罚款又拘留!


    点击蓝色字体“于都公安”关注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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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正值冬季干燥多风季节

    火灾隐患突显

    防火形势尤为严峻

    为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

    县政府于113日发布了《禁火令》

    全面禁止野外用火!



    于都县人民政府

    禁 火 令


    为扎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特发布禁火令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3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严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点蜡烛、鸣鞭炮、燃烟花、放孔明灯等一切用火行为;

    三、严禁在野外烧荒、烧稻草、烧田埂、烧火土灰积肥、烧木炭;

    四、严禁在林区内吸烟、野炊、烧火取暖、烧山驱蜂驱兽、使用火把夜行照明等一切用火行为;

    五、严禁在林区内玩火及携带火种进山;

    六、严禁违规炼山造林、种果等;

    七、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广大群众要积极举报森林火灾及肇事者,一旦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或森林火情,立即拨打电话(0797)6233785或“12119”,对举报有效线索者,给予一定奖励。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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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还是有群众无视禁令

    对此

    于都警方

    坚决做到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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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7

    贡江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

    罗某在其自家农田上焚烧垃圾

    产生明火浓烟,当前天干物燥

    极易引起森林火灾

    民警接报后

    立即赶赴现场制止

    但罗某拒不配合工作人员的执法工作

    执意要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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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随即依法口头传唤罗某至

    派出所接受调查

    同时将燃起的火焰熄灭

    根据《禁火令》相关规定

    罗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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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独有偶

    同样因为玩火被拘留的

    还有她!

    ▼▼▼

    1月25日下午15时许

    铁山垅镇邱某为了清理自家鱼塘边上的杂草

    于是用火引燃杂草堆

    殊不知火借风势,一下引起森林火情

    经相关部门鉴定过火面积为17亩

    所幸火灾被及时控制

    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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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

    邱某因违反《禁火令》

    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违反《禁火令》处罚



     违反《禁火令》

     轻者会受到行政处罚 

     重者,将会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追究失火罪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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