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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冬季干燥多风季节
火灾隐患突显
防火形势尤为严峻
为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
县政府于1月13日发布了《禁火令》
全面禁止野外用火!
禁 火 令
为扎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特发布禁火令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3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严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点蜡烛、鸣鞭炮、燃烟花、放孔明灯等一切用火行为;
三、严禁在野外烧荒、烧稻草、烧田埂、烧火土灰积肥、烧木炭;
四、严禁在林区内吸烟、野炊、烧火取暖、烧山驱蜂驱兽、使用火把夜行照明等一切用火行为;
五、严禁在林区内玩火及携带火种进山;
六、严禁违规炼山造林、种果等;
七、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1月13日
可还是有群众无视禁令
对此
于都警方
坚决做到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月27日
贡江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
罗某在其自家农田上焚烧垃圾
产生明火浓烟,当前天干物燥
极易引起森林火灾
民警接报后
立即赶赴现场制止
但罗某拒不配合工作人员的执法工作
执意要焚烧
民警随即依法口头传唤罗某至
派出所接受调查
同时将燃起的火焰熄灭
根据《禁火令》相关规定
罗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无独有偶
同样因为玩火被拘留的
还有她!
▼▼▼
1月25日下午15时许
铁山垅镇邱某为了清理自家鱼塘边上的杂草
于是用火引燃杂草堆
殊不知火借风势,一下引起森林火情
经相关部门鉴定过火面积为17亩
所幸火灾被及时控制
未造成人员伤亡
目前
邱某因违反《禁火令》
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违反《禁火令》处罚
违反《禁火令》
轻者会受到行政处罚
重者,将会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追究失火罪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