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2023年高考贫困家庭学生
申请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的通告
全县脱贫户、监测户、城乡低保、特困等几类人员,如果您的小孩2023年参加高考(含补习生、社会考生、中职三校生、单招考生),可以申请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申请方式
1.县内就读高考学生:如果您的小孩是在本县高中就读,且没有递交申请资料的,请您于6月20日前向班主任报送申请资料。
2.社会高考考生:如果您的小孩是在于都县考试中心报考的社会考生,请您在6月25日前到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12室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于都户籍在县外省内高考考生:如果您的小孩是在县外省内高中或中职学校参加高考,请告知小孩向就读高中学校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如遇特殊情况,高中学校不予受理,则于6月25日前到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12室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4.于都户籍在省外高考考生:如果您的小孩是在省外参加高考,请告知小孩于6月25日前到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12室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资料
申请时需填写申请确认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A4纸):学生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准考证复印件;家长身份证、户口簿;贫困佐证(残疾证、大病住院资料、死亡证明等);录取后补充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三、联系方式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12室,咨询电话:07976335320。
请相互告知!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5月15日
申请政府资助政策须知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1.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脱贫户及监测户学生;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子女(含城镇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残学生 ;
6.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
7.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 2023年高考贫困家庭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就读的高中学校或县资助中心递交规范的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
2.班级、学校审核申请材料,建立贫困学生档案。
3.县教科体、财政、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组织对申请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考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
4.学校根据县统一部署,在汇总调查核实资料,核实考生录取及就学打算情况的基础上,分批次开展资助对象初评工作。
5.县教科体、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评审组,按程序分批次对资助学生名单进行评审。
6.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将资助学生名单在当地主要媒体或公共场所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7.受助学生将《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回执单》寄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8.县教科体局通过社保“一卡通”发放到学生社保卡。
未被省考试院正规录取的不能享受;未在录取高校注册就学的不能享受;入学后未就读去服兵役的不能享受;报到后又退学的不能享受。隐瞒就读情况骗取政府资助金的经查实需及时追回上缴财政国库。附件:于都县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认定及信息确认表